泸州:春节大假已过 消费仍需理性

 腊月二十七,返乡民工陈某,在泸州城区某商场购买价值480元保暖内衣一件,腊月二十九除夕当天,陈某发现该保暖内衣下水洗涤后,发生了脱色现象。陈某随即赶到商场,要求重新调换一件,商家以没有按照保暖内衣吊牌上的说明洗涤为由拒绝调换。陈某拨打了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电话进行投诉,不到15分钟,江阳区工商局在该商场附近值班的同志就赶到了该商场,帮助消费者协调了这起消费纠纷,为消费者主张了权利。

    春节大假期间,泸州市主城区各类市场、超市、商场购销两旺。为了适应旺盛的节日消费市场,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严格值班制度,确保在发生消费纠纷时,消费者与商家“电话打得通、现场有人在、矛盾可调解”。除夕节当天,仅江阳区工商局南城、北城和大山坪3个工商所就接到了7起消费投诉,内容涉及珠宝首饰、食品、通讯产品、服装鞋帽等;甚至大年初一、初二的深夜,区工商局仍然收到了多起涉及餐饮、娱乐消费的投诉。

    在此,工商部门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,尽管现在春节大假已过,但直至大年十五,仍然是一年中消费最为旺盛的一段时间,由于生产厂家、物流、售后等原因,商家在开展经营活动时,有可能会出现“打折扣”的情况。消费者应理性消费,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,仔细核对,售后质保是否发生了变化、价格内容是否发生了变化、品牌包装是否发生了变化。如遇消费纠纷,消费者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315,并务必保留好消费凭证,如购物小票、餐饮发票等有效凭证,作为权利主张的依据。(完)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 曹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