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公布新版旅游合同 对购物、违约做出新规定
购物必须签补充协议、甩团最高赔三倍团费,7月8日,北京市旅游委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下发关于推行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,全市各大旅行社可在各区县旅游委领取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,游客也将享受到新版合同所带来的各项权益保护。
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自国家旅游局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月17日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全市执行使用,原北京市旅游局会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9年发布的《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》和《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》示范文本,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示范文本推荐使用。
据了解,新版旅游合同中对购物、违约责任等做出了新的规定,包括购物、自费必须签补充协议,不可抗力造成滞留返程费用双方分担,甩团最高赔三倍团费等新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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