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旅行社诱导购物最高罚30万元
《海南省旅游条例(修订草案)》再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草案明确规定,旅行社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。违反以上规定的,将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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