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行社黄金周“掘金”成色不足 旅游法实施遇尴尬
2013-10-09 本站作者 【 字体:大 中 小 】
来深游客如此,由旅行社组织的市民出游同样不容乐观。“小型的旅行社客源下降30%以上很常见,大型旅行社下降也在10%左右。平时最热的东南亚旅游,10月3日起至今报名人数更显少了。”昨日有旅行社人士表示。
原本热闹的国庆黄金周,旅行社生意却不如往年红火,背后是什么原因?
■ 参团旅游同比去年下滑
记者昨日走访福田多家旅行社门店,大多数门前的展板上都拉上“无购物纯玩团”的条幅,但门庭冷落。中国国旅景田营业部工作人员有点沮丧:“今年黄金周生意比去年差多了,我们有些线路前期预定了很多机位、酒店,结果报名人数不够,全退了。”
谈到市场冷清原因,这位工作人员很直截了当:“主要还是价格因素,以前4000元左右的新马泰游,十一的报价上涨到7480元,这样的涨价幅度,很多人觉得贵。同时,新旅游法出台,旅行社都在观望,旅游行程出的比较晚,很多市民准备时间不充裕,客源也流失了不少。”
国内游市场同样“触冰”。宝中旅游红荔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“云南旅游一直是旅游热门线路,9月中上旬我们的最低价格做到了2380元,十一期间的无购物纯玩团是5980元,涨了一倍不止。使国内游的市场跟去年同期相比下滑。”
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,价格出现大涨的,主要集中在以前购物安排比较多的旅游线路,如境外的东南亚和韩国游,涨幅基本在50%-100%,国内游云南、海南等也是如此;而一直以来以品质、纯玩为主打产品的欧美长线和海岛旅游等涨价幅度相对较小。
■ 旅游法改写市场潜规则
价格涨了,市场暂时显冷了,市场的逻辑背后,国庆正式实施的国家旅游法成为看得见的“手”。
旅游法规定,从10月1日开始,组团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。自费项目、出境机场税、导游小费等费用将完全包括进团费当中,明码实价,不得以低价、零负团费名义揽客。
“旅游法实施后的最佳状态,是市民报名交费后,哪怕一分钱不带,也能跟着旅游团顺利游玩全程。”不久前,国家旅游局一位负责人在向我市旅游行业代表讲授新法时表示,由于取消购物、小费、自费项目等,以往在“暗处”收的钱,要明确折算到旅游合同中来,“一条重新规范的旅游线路,旅行社要保证一定的赢利,肯定价格要上涨。”
看上去涨价的国庆旅游线路,性价比到底如何,记者拿到了宝中旅行社9月2日和10月2日的昆明大理丽江6日游行程单进行对比。其中前者报价为2680元/人,后者则涨到4880元。
然而在低价团费的行程单上,屡屡出现带有特殊括号注明的自费项目,如:自费蓝月谷及云山坪套票电瓶车费50元/人,观音峡自费滑道车32元/人,大理鱼鹰表演,自费98元/人等,这样七七八八算下来花费不菲;行程单中购物点更是频频出现,短短4天的游玩时间,就有5个购物点,分别为景泰福珠宝店、云普天下茶艺店、大理月辉银器店、丽江螺旋藻特产店、佳盟花市等,时间往往在1小时以上。
10月2日的行程单看起来则“干净”许多,没有了自费项目,也没有了购物点,各个景点旅游时间也延长许多,游客体验更“从容”。
■ 旅游品质提升仍有吸引力
尽管价格明显上涨,不少市民仍然选择了国庆节后参团旅游。他们看中的是新法实施后,带来的旅游品质改变。“节后景点游客减少,酒店机票便宜了不少,更重要的是旅游法保证了纯玩品质,对我们有吸引力。”
昨日,在某旅行社出团集合点,林小姐告诉记者,她报的是近万元新马泰纯玩团,“以前也是图便宜,跟公司同事一起报了去云南的低价团,当时价格才1499元,然而常常在购物点一呆就是几小时,去了景点20分钟就喊走人,头脑发热买了一堆东西回来,回来后直后悔,所以我现在更愿意报品质旅游团。”
“以前一些超低价的旅游产品,如199元游香港、2000元的新马泰十日游等,机票加酒店的费用都远远高于团费,旅行社还照样可以赚钱,其实就是赚游客在购物点的返点,这是多年来旅游市场潜规则。”市旅游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旅游法实施之后,强制消费的项目将取消。因此旅游法出台后的“涨价”,并非是真的“涨”,而是将旅游价格正常化,把花在暗处的钱摆到台面上,让消费者心里有数。而 “零负团费”、强制购物等业内乱象,将面临法律严惩,有利于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。
市文体旅游局负责人昨向记者表示,国庆参团旅游价格上涨而客源一定程度下滑,说明旅游市场整体品质提升,但市场接受仍需一定磨合期,“旅行社当务之急,是提升创新与服务,让市民真正觉得物有所值。”记者 沈勇
旅游法实施 遭遇尴尬
威慑不够还是执法不严?
旅游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,“十一”黄金周正是对新法实施的一次检验。然而,黄金周期间,景区“爆棚”、游客“滞留”、游客被强制消费甚至被辱骂等不和谐事件让新法遭遇尴尬,是新法威慑力不够还是执法力度不严?
新法实施遭遇旅游乱象
10月2日,四川九寨沟景区入园人数超载,上下山通道陷入瘫痪,4000余游客滞留在山上;黄金周期间,云南香格里拉景区出现强制消费,随后,游客到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投诉,却遭到执法人员辱骂……
自从今年4月通过旅游法,这部法律身上承载了旅游行业太多的良好期盼,人们一直希望能够通过这部法律来终结种种旅游乱象。然而,事实证明,旅游法实施的第一个黄金周依然暴露出很多问题。
尽管九寨沟管理局等部门随后就游客滞留问题正式道歉,并承诺对购买2日进沟门票的游客全额退款;迪庆藏族自治州决定对“香格里拉旅游乱象”中所涉及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,停业整顿1个月,将相应执法人员调离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执法支队,涉事导游吊销相应证件,但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,仍有不满意的声音,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不足以彰显新法的威慑力。不少人质疑:“十一”黄金周暴露出旅游乱象问题根深蒂固,根治旅游乱象岂能仅仅一罚了之?
有业内人士认为,新法实施后的第一个黄金周各种旅游乱象并未被开出最严厉的罚单,如果法律实施一开始不能做到杀一儆百,那会大大减弱法律的威慑力和执法力度。
新法考验政府执法力度
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表示,虽然这次国庆黄金周有一些旅游乱象,但旅游市场总体还是比较平稳,跟往年比较,旅游法的威慑力还是起作用的。“旅游法是治理行业秩序、提高服务品质的一把利器,法律的贯彻实施有一个过程,不能因为阶段性困难就对法律失去信心。”他说,旅游乱象由来已久,应理性看待旅游法效力和黄金周效果的关系。
三亚市旅游协会执行会长陈国江也认为,新法实施后的第一个黄金周,大众对旅游环境和旅游市场的规范都非常关注,这恰恰是旅游法在起作用。陈国江说,旅游乱象的事件只能说明,一些政府监管部门、旅游企业对旅游法重视不够。“一方面政府监管不到位,另一方面一些旅行社还是按照原来的套路在试水,看新法的实施力度到底如何?有没有空子可钻?这正是在考验政府的执法力度。”
一些业内人士认为,虽然旅游法“千呼万唤始出来”,但旅游法能否起效还要看法律是否能执行到位,是否对违法行为做到“零容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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